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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常态化评查促办案质量提升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18 09:01 作者:张毅

“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证据调取不全面。”

“违纪违法事实的部分情节不精准、证据链不完整。”

……

近期,富平县纪委监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案件质量专项评查集中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各镇(街道)纪(工)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专项评查采取量化积分方式,按各办案单位自查、协作区交叉互评和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干部集中点评分步实施,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文书规范、处分执行等方面,对2024年集中整治以来查办的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找疑问、寻瑕疵,列出“负面清单”,精准为案卷质量“把脉问诊”,并开出“药方”。

“专项评查既能发现案卷的漏洞,又能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还能互学互鉴,可有效发现偏差、补足短板。”参与专项评查的张桥镇纪委书记燕珍珍说。

近年来,富平县纪委监委把提升案件质量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注重做在日常、融入经常,建立健全“日常评查、专项评查与集中评查”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监管,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为防止“一评了之”,富平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评查纳入各镇(街道)纪(工)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强化评查结果转化运用,对评查积分靠前的办案单位在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靠后的予以减分。同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向相关办案单位及时反馈具体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跟踪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倒逼办案质量提升。

此外,运用“青蓝结对”机制,富平县纪委监委通过业务骨干“以老带新”,提升年轻干部办案水平和能力,实现互帮互促、共同提高。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持续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对案件‘常把脉、常问诊’,实现以评促改,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富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顾伟利说。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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