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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6 13:54 作者:侯广聪

查办案件是最为严格、最为深刻的监督。通过剖析案件,可以发现被审查调查人的理想信念党性立场不坚、价值观念修养修为错位等内因,也可以发现权力配置过度集中、权力制约缺失不力、权力监督有名无实等腐败现象产生的外因。在狠抓办案的基础上,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因病施治,标本兼治,能够更好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不断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办案机关对案发单位党组织“鉴”什么、“改”什么、“治”什么提出精准建议,是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前提和基础。提出建议时,不可面面俱到、不可大而化之,应当聚焦其中的典型性、普遍性、代表性问题,把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准析透,确保可对照镜鉴、可整改操作、可完善治理。

紧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

“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以国家政治安全为大、以人民为重,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立场、政治责任、党内政治生活,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及早辨别、及时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决不手软,及时消除政治隐患。

查办案件中,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举旗亮剑,毫不手软,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全党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进行监督问效,都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摆在首要位置,督促党员干部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始终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紧盯严重妨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党全国上下正在掀起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跟上,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执法保障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在查办案件中,要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精神,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执法保障改革部署落地见效。在坚决查处“只表态不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等典型问题时,要将其作为监督重点内容向案发地区或者单位反馈,督促其深度反思、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紧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隐形变异的问题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和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是检验党性成色的试金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痼疾;享乐奢靡歪风不时抬头,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要客观看到,作风问题极少有一人一事的情况,极少有孤立的、单一的问题,是腐败亚文化的畸形产物,有着一定的群体心理和行为特征,有效纠治“四风”需要破立并举、综合治理。

对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从严查处,既要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也要提高及时发现、果断查处典型作风问题的能力,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不断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要在查处作风案件“后半篇文章”上下大功夫,及时反馈通报典型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背后原因,研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强化引导树立新风新貌,做到从党性觉悟上找根源、从价值观念上去纠正、从评价机制激励制度上去完善,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党员干部更好担当作为,齐心协力抓好改革落实。

紧盯中央纪委全会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出席中央纪委全会都发表重要讲话,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遵循。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李希同志所作工作报告,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今年纪检监察工作作出部署。其中,要求对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进行深化整治,这是查办案件的重点,也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点。

清除重点领域系统性腐败、化解风险隐患必须久久为功。以金融领域为例,从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到六次全会,一直把金融反腐作为重点;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三次全会,依然把金融腐败、国企腐败列为头位的整治重点;二十大后的前三轮巡视,均把金融、国企作为重点,边巡视发现问题、边查处典型案件,有效形成监督和整治合力。重点领域的系统性腐败,有着深层的体制机制原因,且具有共性特征,在从严查处案件、定点清除腐败分子的同时,要强化系统观念、改革思维,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更加注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三不腐”。

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比如,涉及惠农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等腐败案件多发,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群众意见很大。当前,在全国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从严查处一批“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开展集中整治,查案是基础,必须强力推进。基层情况复杂,监督管理薄弱,虽然大部分案件涉案金额不大,但案件数量大、类型多、涉及面广,对于地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这就要求必须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把相关部门统筹起来,合力整改、联合治理,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紧盯具有历史性区域性特点、根深蒂固顽疾性的问题

风成于上,俗成于下。有的地方特产丰富,有的特产极为稀缺、价值不菲,容易成为别有用心之人作为“别出心裁”“曲径通幽”之法来“围猎”领导干部的工具。而有些领导干部也在“土特产”价值不高、“地方文化”使然等借口掩盖下来者不拒,久而久之,破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有的地方盛行“圈子文化”,以金钱、利益、裙带关系为纽带,编织各式各样的关系网,是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贻害无穷。

历史性问题,基于长期积累;地域性问题,源于区域文化。两者相互交织,根子深、枝叶大,彻底整治需要一个过程。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此类问题往往在相对落后地区、偏远地区和特殊体制内易发多发,其原因较为多样复杂,其影响危害较为严重,甚至影响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整治此类问题,要坚决严查个案形成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逐步改变历史惯性和改良区域文化,将个案查处成果转化为综合治理效能。

紧盯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变异升级的问题

经过不懈努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当前,“一手收钱、一手办事”的腐败现象逐渐减少,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手段不断变异升级。查办案件实践揭示,腐败交易标的逐渐多元,由原来的现金、房产、黄金、高档礼品等传统财物,扩大为优质股权、商业机会、免除债务、有偿服务,甚至是虚拟货币等;共同受贿人员范围逐渐扩大,由近亲属、身边人,扩大到远亲、同学、朋友等“局外人”;腐败交易形式逐渐隐蔽,一些腐败交易披上了市场行为、代为持有、经营活动、期权交易等外衣。

前瞻性治理是善治的重要构成。面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及时查处上,更要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积极作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腐败行为和手段的翻新变异,其本质仍然是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治本之道依然是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反应、联合处置。要强化案件的研究剖析,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手段产生的环境和条件进行针对性治理,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 侯广聪)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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