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主要有哪些要求?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建议》在“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专列“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条目,强调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对《建议》提出的具体要求和举措,可从以下4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第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眼于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党的领导,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稳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着眼于加快我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必须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国有企业在创新引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上应该发挥更大作用;着眼于加快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拓展改革试点的广度和深度;着眼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等等。这些都是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一视同仁。这些都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必须具备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第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快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各级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地同企业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支持企业家心无旁骛、长远打算,以恒心办恒业,扎根中国市场,深耕中国市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国家战略。同时,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这些都是为保证正确而可持续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
第四,弘扬企业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秀企业家必须对国家、对民族怀有崇高使命感和强烈责任感,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主动为国担当、为国分忧。鼓励支持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勇于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带领企业奋力拼搏、力争一流,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努力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这些都是为保证正确而持久地激发各种所有制经济活力,对企业家提出的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