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57. 如何理解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
答: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建议》提出:“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这对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这方面,需要重点抓好以下4项工作。
第一,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需要把事前预防和事后帮扶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健全返贫风险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健全防止返贫的制度安排。针对一些地方扶贫资产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等问题,需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落实监管责任,防止资金资产流失。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举措,需要着力强化产业基础,注重长期培育和扶持,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二,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通过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筛查,重点把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等识别筛查出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兜底机制,需要科学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健全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健全社会救助制度,需要因需施救、精准施救,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需要及时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和就业创业促进政策范围统筹扶持。
第三,建立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全国832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后,由于其发展条件和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已经有了良好发展基础、具备自主发展条件,有的还没有形成“造血”发展能力,仍需要接续扶持。《建议》明确提出:“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这是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重大举措,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内在要求,需要科学确定帮扶对象,集中力量重点扶持。
第四,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德,社会帮扶是扶贫减贫的重大举措。《建议》提出:“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落实这一要求,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完善帮扶方式、形成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