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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72. 如何理解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1-01-18 09:38

问:72. 如何理解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答:《建议》提出,“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这是科学总结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经验和做法,把握大气污染治理趋势和规律,针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及时主动提出的重大创新举措。   

  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不仅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也是大气环境治理的重点与难点。经过近些年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的攻坚克难,蓝天保卫战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我国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大幅下降,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但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且浓度呈逐年上升态势,超标虽以轻度污染为主,却成为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又一重要污染物,并成为夏季首要污染物。2019年,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7%,仅次于细颗粒物(占45%)。按照《建议》的部署和要求,在“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加强对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成为持续改善我国空气质量的关键。  

  臭氧的化学生成机理复杂,前体物的种类繁多,精准控制难度大。近地面臭氧是大气中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污染物在太阳紫外线辐射作用下,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污染物。现阶段我国臭氧污染的根本原因,就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物排放量大,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来源和构成极为复杂,涉及排放的工业门类多达460余个、工业企业数量上百万家,还有大量来自交通源、生活源、天然源的排放,已监测出的组分共有数百种。加之细颗粒物与臭氧呈现复杂的非线性响应关系,两者减排的协同性不足,在强日照、高气温、少云量、弱风力、少降雨等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很容易加速光化学反应,造成臭氧浓度超标。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需要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推动各方面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积极探索、有效推进。一是方案协同。制定和出台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目标协同。科学确定细颗粒物和臭氧减排目标和比例,实施重大减排工程,大力削减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三是重点协同。通过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把京津冀及周边等作为重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大力推进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通过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通过优化运输结构,构建“车——油——路”一体的绿色交通体系。通过优化农业投入结构,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还需要推进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四是法规标准和科技协同。通过完善法规标准体系,特别是通过加快建立和完善涉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和产品标准,尽快补齐这方面短板,同时加强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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